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
搜尋
Menu
回首頁
差勤系統
東大首頁
English
網站管理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法規專區
4. 職員任用
313 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2項所稱「報經各該任免權責機關首長交付甄審委員會同意」
發佈日期 :
2017-03-08
1060220銓敘部令-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2項所稱「報經各該任免權責機關首長交付甄審委員會同意」.pdf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