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
搜尋
Menu
回首頁
差勤系統
東大首頁
English
網站管理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法規專區
19.廉政倫理、財產申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1130621教育部函_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規定除有同項但書情形者外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買賣租賃承攬或其他具有對價之交易行為
發佈日期 :
2024-06-25
利衝法第14條第1項補充規定.pdf
瀏覽數:
分享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