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2.24教育部函: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4條、第12條、第14條至第16條、第23條及第38條之一條文,業奉總統103年12月11日華總一義字第10300189191號令公布施行一案,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 :
2014-12-31
公告分類 :
行政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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