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本校115年寒假調整措施實施計畫奉准實施,請詳見內文,謝謝。
發佈日期 :
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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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頂公告
一、依據本校實施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及115年1月8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調節本校同仁常態服務之辛勞,本校行政人員及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於當年一月份在職者,寒假期間每人寒休4日,全校統一於115年2月13日(星期五)寒休一日,可自行排休日數為3日,並於115年1月15日至同年2月13日止實施完畢,寒暑休期間應落實職務代理制度。
三、當年二月份以後到職者,留職停薪復職或相當情形者,依當年非寒暑假期間之在職月數比例計算預給寒暑休總天數。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日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併附115年寒暑休天數計算表(如附件1)。
四、有關當年二月份以後到職者,倘已逾寒暑休實施期間,得保留至次一期暑休期間實施。
五、申請實施寒休者,請以日或半日(4小時)為單位,並逕至「差勤系統/差勤作業/請假申請/類別:寒休」辦理線上作業,俟單位主管同意後,即得如期實施。如因執行公務未及於115年2月13日前休畢者,應專簽陳請校長核准後,方得另案實施。
六、各單位辦公處所為實施寒假彈休,請預先張貼寒假期間之辦公時間、洽公指引說明並設定電話轉接服務等措施,俾利加強校內外事先宣導
七、各單位到班人員請確切掌握緊急應變聯絡機制,以期順利完成職務代理事宜。為期鼓勵,併附115寒假期間彈性休假人員排休表一份(空白格式如附件2),請按單位彙整,經一級單位主管核章後,逕送人事室據以檢核電子表單。
八、為配合上開寒休實施期間,「本校實施彈性上班差勤管理要點」第3點第4款「寒暑假調整措施」奉准同日實施,並請各單位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彈性上下班時間:上午八時至八時二十分,下午四時三十分至四時五十分。
(二)中午十二時至十二時三十分為午休時間,下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一時三十分為上班時間,不列入加班時間。
九、本校專案計畫進用之專任助理,請與計畫主持人協商後依各該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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