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學生事務處校園安全中心徵聘危機管理人員(校安人員)1名-公告至114.4.9
學生事務處校園安全中心徵聘危機管理人員(校安人員)1名
名 額:正取:1名 備取:1名。
資格條件(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且具教育部校安培訓合格證明者。退休教官或已具校園安全工作經驗者,得優先考量。
二、未具教育部校安培訓合格證明者,可依「先用後訓」原則進用,並於到職後限期1年內取得培訓合格之進用資格,屆期仍未合格者,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自動終止合約。
三、歡迎退休教官、具原住民身分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投件。
專長能力:
一、熟悉一般行政業務,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二、具學校行政相關業務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人際互動良好,具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溝通協調能力與服務熱忱。
工作性質:
一、學生車禍現場處理與協助送醫救護。
二、學生賃居訪視、糾紛處理。
三、學生事故調解與和解。
四、學生急病送醫。
五、24小時值勤。
六、擔任系輔導教官。
七、校園安全中心交辦業務。
八、學生事務處交辦事項。
九、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待 遇:依據本校約用人員薪資報酬標準表規定起薪(含勞健保及勞退金)(學士薪點220,月薪29,700元;碩士薪點250,月薪33,750元;若具退休教官身分者,得自245薪點起支,薪點現為135點/元)
工作地點: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工作期限:本職缺起聘日預計為114年5月1日(星期四),經錄取者,先行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成績考評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不合格者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報名文件:檢附國立臺東大學約用人員報名履歷表(紙本及電子檔)(附件1)、查閱同意書(附件2)、約用人員具結書(附件3)、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附件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相關證照影本及經歷證明文件(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身心障礙者身分請提供相關證明),以上證件檢附影本即可。【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始得簽約僱用】
報名方式:
一、請於114年4月9日(星期三)17時前,將書面資料寄達(郵戳為憑)或送達本校人事室(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收,並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校園安全中心危機管理人員(校安人員)、姓名、聯絡電話」。
二、請將填妥之應徵資料「國立臺東大學約用人員報名履歷表」電子檔(僅限.doc檔),e-mail至人事室:zjane@nttu.edu.tw信箱,並請於電子郵件主旨欄位填註「國立臺東大學應徵學生事務處校園安全中心危機管理人員(校安人員)」。【書面資料(寄送或親送)與電子檔皆請於時效內完成】
聯絡電話: 089-318855轉1701 利小姐。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9日(星期三)17時截止。
審核事項: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將面試人員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不合者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