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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差勤服務
釋例
106.12.11教育部函有關公教人員依留職停薪相關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涉及「先行共同生活」之定義範圍及證明文件一案
發佈日期 :
2017-12-12
10600167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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