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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專區
15. 約用人員
釋例
106.04.25 教育部書函:中華民國106年1月18日修正公布之「勞資爭議處理法」第6條、第43條,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7-05-10
教育部書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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