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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專區
6. 差勤服務
釋例
106.02.21教育部函: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教師,其職前曾任86年3月21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施行後進用之助教年資,同意採計為休假年資1案。
發佈日期 :
2017-03-03
1060002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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