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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專區
6. 差勤服務
釋例
105.11.03教育部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有關自106年1月1日以後始任約聘(僱)人員者,其曾任相關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年資之慰勞假年資採計一案。
發佈日期 :
2016-11-07
105.11.03教育部函.pdf
105.10.26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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