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10.24教育部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有關退休(伍、職)軍公教人員轉(再)任...職務之支薪事宜。
發佈日期 :
2016-10-26
105.10.24教育部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有關退休(伍、職)軍公教人員轉(再)
任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或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20%以上事業職務之支薪事宜,請確依規定辨理,請查照。
任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法人或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20%以上事業職務之支薪事宜,請確依規定辨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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