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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專區
6. 差勤服務
釋例
教育部有關女性公務人員或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如遇不可抗力而提前於(學)年終分娩或流產者,得先請當(學)年度應休畢規定之日數以內之休假後,續請娩假或流產假一案,請查照轉知。
發佈日期 :
2016-01-08
教育部函.pdf
銓敘部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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