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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04年10月7日發布勞動3字第1040130270號令釋- 勞工婚假應自登記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 但經雇主同意者,得於1年內請畢,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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