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
搜尋
Menu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差勤系統(另開新視窗)
東大首頁(另開新視窗)
English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行政公函
教育部修正「教育部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無給職顧問遴聘要點」第二點、第三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生效案,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 :
2015-07-08
公告分類 :
行政公函
1040702教育部函修正教育部及所屬各機關(構)學校無給職顧問遴聘要點第2及3點1040101生效函及附件.pdf
瀏覽數:
分享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