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
搜尋
Menu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差勤系統(另開新視窗)
東大首頁(另開新視窗)
English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法規專區
6. 差勤服務
釋例
各級公立學校置護士(或護理師)2人,且現職護理師為2人,其現職護理師請假時,得否由具有各該專業法規所定資格之約僱人員辦理其所遺業務一案,
發佈日期 :
2015-05-18
1040006132.pdf
護理師代理.pdf
瀏覽數:
分享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