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專任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之兼職,請確實依相關規定辦理,避免因不諳法令規定違法兼職,致生懲處之情事,詳如教育部函。

發佈日期 : 2015-05-13 公告分類 : 行政公函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