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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函
有關公立學校教師之配偶為警察人員或現役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奉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得否申請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 :
2015-01-25
公告分類 :
行政公函
1040120教育部函教師之配偶為警察人員或現役軍官、士官奉派國外工作或進修,得否申請留職停薪疑義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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