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
搜尋
Menu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差勤系統(另開新視窗)
東大首頁(另開新視窗)
English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法規專區
2. 教師聘任
釋例
勞動部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條文,業經發布施行案。
發佈日期 :
2014-11-13
公告分類 :
行政公函
1031017勞動部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服法第46條1項8至11款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條文.pdf
瀏覽數:
分享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