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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21教育部書函:公教人員保險法業刪除現行由政府補助已繳付保險費滿30年之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公保及健保自付部分保險費規定,施行日期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 : 20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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