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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下簡稱任用條例)第8條第1項及第10條第1項所定校長資格「相當教授、副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範圍一案,詳如附件。

發佈日期 : 2013-09-29 公告分類 : 行政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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