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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學生事務處校園安全中心徵聘危機管理人員(校安人員)1名-114.12.17截止

發佈日期 : 2025-12-12

學生事務處校園安全中心徵聘危機管理人員(校安人員)1

名  額:正取:1  備取:1名。

資格條件(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一、大學(含)以上畢業且具教育部校安培訓合格證明者。退休教官或已具校園安全工作經驗者,得優先考量。

  二、未具教育部校安培訓合格證明者,可依「先用後訓」原則進用,並於到職後限期1年內取得培訓合格之進用資格,屆期仍未合格者,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自動終止合約。

  三、歡迎退休教官、具原住民身分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投件。

專長能力:

一、熟悉一般行政業務,具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二、具學校行政相關業務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人際互動良好,具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溝通協調能力與服務熱忱。

工作性質:

一、學生車禍現場處理與協助送醫救護。

二、學生賃居訪視、糾紛處理。

三、學生事故調解與和解。

四、學生急病送醫。

五、24小時值勤。

六、擔任系輔導教官。

七、校園安全中心交辦業務。

八、學生事務處交辦事項。

九、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待  遇:依據本校約用人員薪資報酬標準表規定起薪(含勞健保及勞退金)(月薪36,861元)

工作地點: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

工作期限:本職缺起聘日預計115年3月2日(星期一)經錄取者,先行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成績考評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不合格者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報名文件:檢附國立臺東大學約用人員報名履歷表(附件1)、查閱同意書(附件2)、約用人員具結書(附件3)、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附件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相關證照影本及經歷證明文件(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身心障礙者身分請提供相關證明),以上證件檢附影本即可,紙本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述順序排列,並以迴紋針固定(勿裝訂),俾利審查。【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始得簽約僱用】

報名方式:紙本或線上方式擇一,為利彙整,報名後皆須將「國立臺東大學約用人員報名履歷表」(無自傳部分)可編輯電子檔,e-mail至人事室:zjane@nttu.edu.tw信箱。

一、紙本寄達或送達:書面報名文件以掛號寄出(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本校人事室(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並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校園安全中心危機管理人員(校安人員)、姓名、聯絡電話」。

二、電子寄送:以電子郵件方式(以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憑,並請務必來電確認) 電子郵件主旨欄位填註「○○○應徵學生事務處校園安全中心危機管理人員(校安人員)」:

(一)履歷表應附上個人照片後之檔案。

(二)查閱同意書(附件2)、約用人員具結書(附件3)、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及同意書(附件4),需檢附簽名後掃描檔案。

(三)學歷證明、相關證照影本及經歷證明文件(如具原住民族身分或身心障礙者身分請提供相關證明),檢附影本掃描檔或照片即可。

聯絡電話: 089-318855轉1701 利小姐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11412月17日(星期三)17時截止。

審核事項: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將面試人員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不合者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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