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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函
教育部轉知有關約僱人員於產前假期間所遺業務,如機關現職人員確實無法代理,且人事費尚可勻支時,同意放寬得再進用約僱人員代理其職務。
發佈日期 :
2022-09-27
公告分類 :
行政公函
人事行政總處原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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