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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函
【人事室】本案為教育部轉知行政院秘書長函以,為示褒揚之莊嚴審慎,有關褒揚案件之申請及審查等事宜,請依「褒揚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嚴加審核備註說明1案。
發佈日期 :
2021-09-13
公告分類 :
行政公函
電子來文1100011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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