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5教育部書函: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之「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3條及第47條之1,經行政院於110年8月23日以院臺勞字第1100025012號令,定自110年10月1日施行,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1-09-06
公告分類 :
行政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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