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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本校兼任教師110學年第1學期擬申請送審講師或助理教授資格者,請於110年10月1日前,檢附相關表件,向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中心)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 2021-08-26 公告分類 : 校內消息

詳如1100826東大人字第1101005996號函,「兼任教師請證案相關表件」電子檔,請申請請證案之兼任教師自行至人事室網頁下載使用(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教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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