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8.13教育部函: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予以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
發佈日期 :
2021-08-17
公告分類 :
行政公函
110.08.13教育部函: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件自111年2月1日起,得依說明之認定標準,予以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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